1.博士后申请者一般应为新近毕业的博士毕业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3.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博士毕业生经定向培养单位或委托单位书面同意,可申请来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前需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后协议书。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申请我中心博士后,还需提交由我国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2.资格审查及考核
人力资源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成立由学术委员会成员、合作导师等组成的进站考核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应由5位本领域专家(其中至少3位博士生导师)组成,负责对申请人进行业务、学术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
申请人的答辩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博士阶段研究工作报告、进站后研究工作设想等内容。
3.政审、体检及签订协议
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政审、体检,合格后签订博士后人员进站协议书。
4.办理进站手续
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上注册()并填写《博士后申请表》,在国家博士后管理部门办理进站手续。
5.办理入站手续。
申请人持进站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到中心人力资源处报到后,办理入站手续。未经允许逾期一个月不报到者,取消其博士后进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