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申报院级奖学金的暂行管理流程
发布时间:2009-09-21 | 【 】
为了切实做好我馆研究生申报院级以上各类奖学金工作,根据院级以上各类奖学金初选工作的文件要求和相关奖项的评选办法和条例,研究生申报院级以上各类奖学金实行人力资源处、馆学位委员会专家和主管领导三级审核上报制度,管理流程如下:
1、公布。向全体研究生公布各类奖学金的申报要求、评选办法和条例。
2、自愿申请。人力资源处根据院级以上各类奖学金的申报要求和评选办法,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组织研究生自愿申请。
3、资格审核。人力资源处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专家评审。资格审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处送交3名(含)以上馆学位委员会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如2名(含)以上专家不同意申报,不再递交主管领导审批。
5、领导审批。2名(含)以上专家评审通过后,人力资源处将申报材料交由主管领导审批。
6、公示。领导审批后,评审结果在馆务平台上公示一周,如有异议可向馆学位委员会负责人反映。
7、上报。公示无异议,人力资源处上报申报材料。
8、馆外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参见本管理流程执行。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人力资源处
200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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